2010年1月31日 星期日

長大

每一個人都會長大,這是無可避免的事,如果我有選擇的機會,我就不想長大。
其實我們可以將未長大和已長大的人分類為兩種動物-金絲雀及烏鴉。未長大的人像金絲雀般經常被困在籠子裡,因為被監管而得不自由,但不用付出就能吃到小小蟲甚至更豐富的食物。而已長大的人像烏鴉般能自由自在地在天空飛翔,但是身在弱肉強食的社會吃的大多是屍體。
我不想長大,因為我根本不想成為烏鴉。我長大後或許能夠得到自由,不受任何人的束縛。但只怕到時我會失去自制能力,做出錯事甚至惡事,像烏鴉一樣把身邊的人都嚇破了,結果眾叛親離,沒有朋友。
我想成為一隻金絲雀是因為我是一個喜歡被束縛的人,我不渴望無拘無束,反而希望失去自由,白白等待別人給我溫飽。同時,金絲雀比起烏鴉,更加討好別人的歡心,更多人願意接觸金絲雀。而且,金絲雀被因在籠子裡,較少接觸外來事物,吸收到的不良資訊亦會較少。再者,烏鴉所吃的大多是屍體,如果死者患傳染病的,烏鴉也容易患上,以及死亡。現實中,以已長大的人年齡推斷,他們也較未長大的人早死。
雖然,現時為止人是一定要經歷長大,但隨著科技日新月異,相信未來人類可不用長大或座時光機回到過去逃避現在。

控制情緒

近日在網上又有一段短片,短片中有一個女子在馬路上因為撞車而被警方要求他進行酒精吹氣測試,但被他拒絕,而且自行徒步離開,摑了阻止他的警員一巴掌,顯得很不合作,最後就被警員鎖上手銬拘捕。犯案的女子是包致金的侄女,亦是香港交易所主席夏佳理的外甥女,又被警務處長鄧竟成指摘該女司機不尊重執法人員。

從這件事中可以看到,事件中的女子不但沒有依警員的說話去做,還出手掌摑警員,沒有尊重警員,還要襲警。這件事上,明顯是女子的不對,自己做錯了事,不肯去認錯,只去理會自己的感受,不會理會被他無故掌摑了一巴掌的警員的感受,不要忘記,做錯了事的是那一位女子,這個女子還接受過教育。

eq低的人往往都是一時的衝動,做了一些自己平時不會做或者明知是錯的事,可能因為為了抒發自己心中的不滿或心中的不快,就做了一些不理危險不理別人的事。其實事件中的那位警員都只是依法辨事,最後卻竟然被人無辜地打了一巴掌。試著想想如果你是那一位警員,無端被人掌摑,你會有什麼感受呢?

我們應該要學懂控制自己的情緒,不應無故就將自己的情緒隨意發洩出來,就算認為有什麼不公平的事,我們都不應該出手打人,做每一件事都要想想別人的感受,不應只是為了自己而不去想別人,不要做一個自私的人,學懂去尊重別人。

勾魂3

這一刻天旋地轉,我的眼中不是黑就白,全都混和在一起。
在混亂之中,我隱約看見一個身穿紅色長裙的女子從人群中捉我的手把我拉走。雖然我並不知道她是誰,但我從她身上感受到一鼓熟悉的感覺,所以我依然願意讓她帶我走。她帶著我一直跑,我們跑過一橦橦不年代的建築,從古代的宅院到現代的唐樓和村屋。我們一直跑,直到我們到了紅彤彤的荒野之中。那裡是荒蕪之地,鮮紅的血把大地和天空染成紅色,哪邊是天,哪邊是地也分不清了。
停下來後,那個救我一命的女子終於轉身過來。我也想知道是誰救了我,我緊張地盯著她。這個女子,怎麼,..她不就是……
「不錯的,我就是你二年前調查的案件中那位被殺的受害者。」那個女子冷淡地回答我心中的問題。
「妳怎麼在這裡?妳為什麼要救我?」
「第一,我死了,當然會在這裡,而且我在等著二個人---我心愛的人和殺我的仇人。第二,我救了你只是剛好碰見你和謝謝你讓殺我的人受到法律制 而已。」
「喔,原來是這樣的。不過…….」
「別再說了,你再不離開,你就要永遠留在這裡。我失去過心愛的人,我知道你也不好受。如果你想離開這裡就向那棵樹的方向一直走,直到你看見一條橋。你要想方法把橋弄斷,之後不要喝孟婆湯否則你會忘記一 。而且你要讓孟婆喝掉她自己煮的湯,你才有機會離開。」
「好的,謝謝你,我走了。」
我開始向大樹那邊狂奔。
「呀!還有要在一個時辰內離開,而且十一月十一日是孟婆……」她嘗試向跑得漸遠的我說。
可是我已經跑遠了。我只能聽到前部份的話,後面的話已經聽不到了。
我發了狂的跑,要是我在一個時辰內還沒有離開,我再也不能回去了。
跑到大樹之下了,可是橋呢?橋在哪裡呢?那個女子的話是真的還是假的?

待續……

學界籃球比賽(五)(外傳)之街場霸王

在球掉入籃框的一刻,球證的鳴笛聲亦響起,我們最終以二十四比十二勝出。
教練在賽後說:「你們總算成功出線,恭喜你們,這段時間你們更要努力練習,淘汰賽快要開始,一但在淘汰賽輸了,這個賽季便結束,所以接下來,一場都不可以輸。
就在這天的下午,他們一如以往到天秀籃球場打球。天秀籃球場本來就是一個高手雲集的籃球場,在八個半場裏,每個都是籃球員的舞台,而他們的演出方式都是,三分遠投,蓋帽,恍身切入,左右手交叉運球等等......而徐偉他們,就是在這個臥虎藏龍之地,鍛鍊出籃球技術,和最重要的默契。徐偉,傑,鋒,堯,他們每次都靠不斷的走動,和默契去戰勝每隊球隊。所以,他們是天秀籃球場裏一隊聞風喪膽的球場霸王,但今天,他們受到挑戰了。

在他們還在熱身的時候,有四個人正走過來,其中一個說:「聽說你們很厲害,今天我們便要挑戰你們。」徐偉一口答應。然後徐偉和傑,堯,鋒等人圍在一起。徐偉說:「剛才向我們宣戰的人是「毅志」中學籃球隊的隊長,而另外三個則是「天循」中學的主力球員。我們要小心應戰。」

經過一輪熱身後,比賽快要開始了。比賽以先取三十一分者勝。由挑戰者先發球,一開球就傳給了隊長,徐偉一不留神,漏出了一步的範圍給他,隊長想也不想,就起手射三分球,穿針。想不到他們射球準繩比射手民還要厲害。到我們開球,想不到一開球,有一個黑影飛出來,把球截去了。他是外號「猩猩」的球員,是現在學界一百米短跑記錄保持者,速度和反應都是一流。

就這樣經過一輪的比賽,徐偉他們以三十一比十二大敗給挑戰者們,場邊的觀眾報以倒采聲,不斷在揶揄徐偉他們……

你幸福嗎

你認為你自己幸福嗎?你認為幸福的定義是什麼?在香港這麼發達的地方內應該會有很多人會認為自己並不幸福,他們所謂的「幸福」只是一種物質上的幸福,而這些物質就是金錢、地位、或者其它你想擁有的東西。即是有了錢就一定幸福,可是錢真的能夠讓你幸福嗎?那麼也算是幸福嗎?的確是有人會說有了這些東西就會令他們變得無比的幸福,也有人會說有了這些東西的話就可以令他們的生活比現在好得多倍,所以他們認為這就是幸福。
幸福的定義對於每個人而言都有不同的意思,對於我來說我認為幸福就只是一種的感覺,你認為自己幸福的,你就會幸福;相反你認為自己是不幸福的,你就不是幸福。無論這個世界是多麼的黑暗,我也認為生存在這個世上也算是一種幸福。
我忽然回想起幾年前一個電台節目中的一句話:「其實幸福並沒有大小,也沒有階級之分的。」只要你健康、活得精彩都是一種幸福。
有人位名人是這麼說:「真正的幸福只有當你真實地認識到人生的價值時,才會體會得到。」我認為在我們失落、難過等不開心的時候仔細地想想我們所有的幸福時,你就會覺得自己已經很幸福,也明白到幸福不是物質,幸福是一種很大的領悟!
你幸福嗎?

工作

小時候,爸媽總是不讓我去買一些貴的東西,可是我卻偏要買,每次最後也是吵架收場,我次次都會想為什麼我不可以快點出來社會工作,我認為我自己不怕工作的辛苦,受得起工作的煎熬,而且我又覺得工作可以換來金錢,何樂而不為?當我每次沒有得到我想要的物品時,我也會這樣想著。
以前聽一些表姐說她們出來做暑期工,她們說其實不是人們想像中辛苦,這樣就勾起我以上的想法,在當時,我其實真的有想過不如提早休學,然後去找工作做,那我就不用靠爸爸媽媽就可以得到我想要的東西了,當時我是這樣想的。
我一直都是這麼想著,後來,我姐姐到了可以出去打暑期工的年齡,她很積極地找工作,可是找了三個月也沒有消息,我忽然覺悟,我在想其實工作是否真的這麼難做?姐姐終於找到了工作,是在冷氣機店裡做文職的,她由早上十點做到下午七時,她每次一回來都變得像那些一整天沒有吃東西的人一般,她放工時已經吃了晚飯,回到家裡就立即跳上床上,躺在那兒,不一會兒,她就睡著了,連跟我談天的時間也沒有。
看姐姐的情況後,忽然覺得自己真的是一個乳臭未乾的孩子,我覺工作好像會與世隔絕,回到家都沒有精神去跟家人聊天,好快便會與家人的關係淡掉,我開始在懷疑表姐的話,而且後來我聽姐姐說她工作時經常會被職位高級過自己的罵,有時候自己未必有做錯事,那些人也會把你當出氣袋般罵你,我更加認為工作很可怕,我想表姐只是想我們不要怕工作才這樣說吧。上班比上課還要疲憊,花上大量精神去換來錢,我現在已經覺得我不敢去工作了,我想我已經明白到人家說的「讀書比工作幸福得多」這句話了。

貓

貓對於某些人的印象也許是只會抓人的動物,不討人喜歡,其實貓是有許多性格的。我曾經養過一隻貓,牠不會抓人,但是善變。牠一時很黏人,一時卻對人愛理不理,即使如此,這些性格也使我更喜愛牠。

當我還在幼稚園的時候,我的姨姨所養的貓兒誕下了七隻貓寶寶,我便嚷著也要養一隻,所以她便把其中的一隻貓寶寶送給我。從此我的家裡就多了一名新成員,我們替牠取了新名字--「Angel」。牠擁有黑白色的毛,跟普通的貓兒沒什麼別樣,但是牠的樣兒看起來是多麼的純潔,多麼的討人喜愛!

每天下課後回到家中,牠不會走到門口歡迎我回家,而是總是逍遙自在的躺在沙發上似是睡覺,又似是特意擺個姿勢叫人注意。然而牠確實把我深深的吸引過去,惹人憐愛!可是牠經常性地不理睬我,自顧自的,不肯理會我。然而牠也有貼身的時候,當我做家課時,牠會走到我的桌上靜靜的坐著看我做家課,使我的沉重壓力頓然消失,因那時的我心中有著一個信念,就是:即使再有多困難的題目,只要我能趕快完成,就可以立刻跟牠玩耍。

與Angel一起玩樂的日子實在十分快樂,我最愛跟牠玩的是捉迷藏,在家中跑個不停,卻從不感到疲倦。有一次牠竟撞破了家中的站立式燈座,弄得地上滿是玻璃碎片,更使姐姐的腳給割傷了,媽媽非常憤怒,不住的罵牠。牠立刻躲進小椅子下,以為沒有人會發現牠,豈知牠聰明一時,竟露出了長長的尾巴被我們發現,之後牠繞著姐姐的周圍,不斷的用頭來磨蹭姐姐的腿,撒嬌似的,也叫人不忍心再痛斥下去。

不久後媽媽懷有弟弟,因害怕貓會對胎兒有壞處,便把牠送回姨姨家裡,我與Angel的那段快樂時光終於要結束。還記得送走牠的那晚我不斷地哭泣,憶起以往每串片段,實在很是不捨得,雖然偶爾可以到姨姨的家裡探望牠,可我真是多麼的想時間停頓,永遠與Angel生活在一起,共渡天倫!此事事隔已有八年之久,但是那些零碎的回憶仍舊在我腦海回蕩,並且直到今天,我最愛的動物依然是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