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1月30日 星期一

(逃學威龍)

在電影中,男特警假扮中學生,潛入學校查案,在現實有一位23歲的女警假裝一名中三女生進入學校查案.最後成功拘捕三十六個人,其中一名十七歲的學生被判入三十二個月.

在電影情節中,經常出現類似的事件,但現在竟在現實出現,這意味著什麼呢?我認為警方之所以會派臥底深入學校查案,是因為香港的校園吸毒的趨實在太嚴重了.問題嚴重得令學生購買毒品如像購買糖果一般容易,吸毒品如像吃糖果一般普遍,所以令警方才會介入其中,派臥低混入學校當中,目的就是為了打擊毒禍.

 說到毒禍就要由上年在大埔區的某間中學,有兩位女生竟在學校的後樓間公然吸食毒品(K)開始說起,從那時起香港政府才剛剛為校園起步,我認為事情發展到這個地步才開始起步實在太遲了.

  但即使遲也要實行!但不是用校園驗毒這個方法,因為此計的配套設施和私隱保障模糊不清,令人不安,而且就在這「逃學威龍」事件中方曾答應校長不公報校名,但最終卻校名還是曝光,反映警方和政府的不負責任及保密機構的疏忽.一宗高度機密的臥低案件都可以對外泄漏,又如何令人相信警方有力確保參與校園驗毒的學生私隱資料不會外泄?警方的公信力實在大減.

另外,警方對事件的處理手法亦有欠恰當,應變能力亦令人信心大減,校名曝光後沒有積極補救,令事件作為傳媒吹虛炒作的新聞,只作道歉便草草了事,亦沒有竭力阻止新聞的散播,實在令人失望!

4 則留言:

  1. 這篇報導我也有看過,其實我覺得警方不應該介入學校,因為會令學校的聲譽受損之外,還會有學生坐牢。學生做錯事,我覺得應交由校方處理,如果警方伕1入的話,只會做成雙失的局面,學生坐牢,校方聲譽受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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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我都有聽過新聞說這一篇報導,但我覺得警方冇必要去學校查案,一來令校譽受損,二來又影響其他在那學校就讀的同學。所以我覺得警方不應該介入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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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我倒覺得警方介入一定到了某一個程度,如果不是嚴重也沒有必要做這麼多功夫了。說到保密,其實就算警方不說出來,這件事情也會被媒體掘出來的。若事情校方真的阻止到也沒有必要勞煩到警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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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其實我認為警方這樣的做法,是不道德的,因為要用到一些潛入學校的行動來調查的話,不是對學生的私隱失去一定的保障嗎?我認為即使是一些重要問題,都不應這樣做,因為學生多數都為青少年,心智上都較為不成熟,如果這樣做,會令他們將來對人有戒心。而且警察做的事情也不應是明目張膽嗎?這樣做不正正違反了他們做事的原則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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