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0月7日 星期三

甘乃威事件

昨天,詳閱報章,我留意到最近的一件被人議論紛紛的時事新聞--有關民主黨中立法會議員甘乃威的醜聞。
事件源於一位源受聘於甘乃威的女助理疑因與甘乃威的有關情感問題而對民主黨作出投訴。外界質疑是因為甘乃威因求愛不遂憤而解僱該女助理,甘乃威自白時曾透露對該女助理有好感。而且據明報所指,甘疑曾向黨內知情人士承認曾對女事主示愛,故此令他陷入誠信危機。
民主黨曾表示女事主不願對外界公布任何有關事主的私隱,如此一來,難以為甘乃威澄清醜聞,民主黨的誠信亦同時受人所質疑。再加上民主黨主席何俊仁的表現亦顯出他力求「保住」
甘乃威,避免甘乃威辭職,均令市民對民主黨越發不滿。
我認為此次的事件,主要責任在於立法會議員甘乃威。甘乃威的前後解說含糊不清,令人有所質疑,而且甘的員工亦曾指出,甘脾氣爆燥,又曾約女事主單獨外出午飯,容易
令人誤會。
若要令此事得以解決,我對民主黨以及甘乃威議員有以下幾項建議:
1. 民主黨應立刻公開對甘乃威的黨內裁決,以免令他人有「自己人審自己人」之疑。
2. 甘應要求女事主透露更多資料,授權予民主黨,以協助調查,澄清醜聞。
3. 政府亦應委託委員會,?底調查事件,否則香港的各政黨的誠信大減。
我認為政府應與民主黨合作解決此次的醜聞,澄清各項事件,保持香港在政治上的穩定,從而推出更多有利於香港市民的政策。

2 則留言:

  1. 搶1好文推推推...不再玩了。說回文章,我覺得現在社會的人真是想法非常不正確。你就是因為求愛不遂而去把一位女同事解僱。就算你求愛不遂也可以繼續做個好朋友或是好同事,不一定要跟她做情侶或夫婦才開心。你真的愛他應該要令她幸福,而不是要把她搶到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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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政府官員的桃色醜聞其實已經屢見不鮮,之前有朱培慶和姓劉的風塵女子的醜聞,現在又有甘乃威事件。這個政府真令人無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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