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4月16日 星期五

色狼教師改名教中學(補)

教育局的數據顯示,過去3年僅7宗教師犯性罪行被取消專業資格(俗稱「釘牌」),但教育專業人員協會及統計發現,過往3年有至少32宗教師疑犯戀童、強姦、淫褻等性罪行,當中25宗被定罪,遠高於教育局「釘牌」數字。被判刑的性罪行教師中,有侵犯12歲女生的官校教師,藉改名換姓轉往津貼中學繼續教書,亦有因非禮被判刑的教師再獲學校聘用,從事非教學工作。

不僅在香港,在外國亦有同類案件。加拿大安大略省一所初級中學的教師肯尼思﹒德盧卡是一個披著人皮的狼,確切地說是一個色膽包天的色狼,被他調戲強暴的學生有十數人。他經常在廁所里、浴室里、走廊里,有時就在校長的辦公室里對小女孩兒進行性攻擊。

對於這篇報導,我感到十分憤怒。我認為為人師表本應該做個好榜樣,盡力教導學生。但這位所謂的老師不但沒有盡老師的責任,反而為了一己私欲傷害了學生對老師的信任,還不知悔改,一錯再錯。可見他們毫不知情,不配稱為一位教師。這些教師藉改名來重新任教,屢次犯錯,令教師的信譽受損。我覺得這次對這幾位教師的判刑實在太輕,要知道他們的所作所為對受害的多位學生留下了很大的陰影,令她們的童年留下一個不光彩的污點。

對於教師性侵犯學生的罪案率上升趨勢我感到大為吃驚,不知是否有先例的關係,令教師更加明目張膽地任意妄為。我認為教育界中多了這麼多的敗類太令人失望,為人老師是一種高尚職業,教育下一代是個神聖的責任。若果有這樣的教師,教出來的學生會否受到影響,真是個值得爭議的問題。

10 則留言:

  1. 我認為教師犯性罪行應該以後都被取消專業資格,因為所為一個老師,竟然會做出一種這樣的行為,絕對是不可原諒的,理應受到重罰。(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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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我也很認同你的意見,教師性侵犯學生的行為真是十分不要得,「教育界中多了這麼多的敗類太令人失望」這句話我也很認同,如果老師是這樣的話,教出來的學生就會很差了。(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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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其實,我真是十分鄙視哪些人面獸心的社會敗類,不單違反法記,更荼毒猶如白紙的兒童,政府必定要防止文中的事件發生,他們這種人不配當教師。(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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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我也很認同您的的意見,為人師表的確要做到一個榜樣。做老師的目的就是為了教導學生做人處世的道理,若他能做出一些傷害學生的事,那就真的沒有資格做老師了。發生這些事的確會在學生的童年染上污點,他們一輩子都會恐懼,那學生要怎樣去面對其他老師呢?(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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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教師是教導學生一切正面、有用的人,亦是學生的榜樣,若然教師也就做,那麼學生豈不是會跟隨?(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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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教師必須要是一個正直不柯的人,如不是,那怎能成為學生心中的榜樣,若然教師也作不了良好的榜樣,那學生能向誰學習呢?(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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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罰)
    自古以來都流傳著一句話
    上樑不正下樑歪
    如果讓這樣的老師去教學生
    還會教出好學生來嗎?
    我認為學校都不應請這些老師為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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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我亦覺得這些行為是不可接受的,教師如果是一個品行好的教師,教出來的學生就會品行好,如果這樣的教師教出來的學生,那社會還有未來嗎?(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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