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4月17日 星期六

最低工資立法(補)

政府應該當機立斷為最低工資立法,這已經是一件刻不容緩的事情。現今社會分化的程度已經到了非常嚴峻的階段,貧富懸殊亦隨著經濟復甦而擴大,基層巿民的往往不足以糊口。

第一,不少社會人士提出成立最低工資制度,主要的是他們認為成立最低工資,便可以確保有工作的人士,可以賺取能滿足基本生活需求的薪金。而且香港大學民意研究計劃2010年的報告指出當市民被問及對訂定最低工資的取態時,約有六成(58.6%)被訪者均表示贊成為最低工資立法,為最低工資立法可是民心所向。

第二,成立最低工資條例的的確確能夠為大眾的薪金來了保障。不會有不公平的待遇發生在市民的身上,老闆要百分百付出相對於工作量的酬金給顧員,顧員也會出心出心為老闆工作。這樣就不會有薪酬過低或不合理的情況發生。

第三,為最低工資立法是大勢所趨的,現時全球已有超過80個國家有最低工資制度,而有部分已發展的國家便在數十年前,便成立了有關制度。我們較熟悉的英國在1909年,美國在1912年都已成立最低工資制度。香港身為國際大都市,是否也應該為最低工資立法呢?

6 則留言:

  1. 我都贊成政府應為最低工資立法。但似乎這件事頗棘手:當最低工資定得太高,僱主又不能有效監管僱員;當最低工資定得太低,又會遭人唾罵。(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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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罰)
    我認為香港也該訂下最低工資
    為基層市民提供一個保障
    但又絕不能定太低
    薪水必須要足夠他們飬家
    在立法前先參考一下外國的做法
    好令制度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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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最低工資雖是一個抒援貧富懸殊的方法,但若真的立法,恐怕會被令所有老闆致調整工資至最低水平,對低下階層雖有效,但恐怕會引起社會上極大的迴響〝影響深遠!!(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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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香港訂立最低工資可為一些低下階層帶來更多的收入,我覺得政府應該盡快立法,不要再拖,拖下去只會給香港人唾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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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若不儘早訂立最低工資,就會有愈多的人放棄工作,去拿綜緩金過活。因為現在的最低的工資根本和綜緩金差不多,只會鼓吹人去拿綜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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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政府為最低工資定立法例是對員工的一保障,但應定在那個階段呢?太高的話,顧主不願意顧用員工,太低的話,定了等於沒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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